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严格落实“划片招生、免试就近入学”要求。严禁通过考试招生,依据竞赛成绩招生,严禁公办学校招收择校生,严禁以“重点班”、“实验班”、“快慢班”等名义冠名招生。普通高中学校要严格遵守省、市各项中考政策和招生规定。严禁学校擅自提前招生,严禁超计划招生(含民办学校跨区域招生计划),严禁招收低于当地普通高中最低控制线的学生,严禁招收借读学生,严禁办理“空挂学籍”,不得以“重点班”、“实验班”、“竞赛班”、“尖刀班”、“清北班”等特殊名义冠名招生。民办中小学校要按规定与当地公办学校同步招生。